甲方(担保方):浩达团队
法定代表人:刘鸿浩
乙方(被担保方):
姓名:
身份证号:为确保甲方与乙方签订投资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在选择甲方团队对 接互联网项目投资期间,在甲方团队所规定的项目安全周期内,乙方投资 本金的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乙方在选择甲方团队对接互联网项目投资期间,在甲方团队所规定的项目安全周期内, 甲方愿意为乙方投资的全部本金提供兜底担保,即在甲方团队所规定的项目安全周期内,乙方出现投资本金亏损,由甲方负责补足乙方亏损的本金。
第二条 保证期间
在甲方团队所规定的项目安全周期内第三条 保证金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1 9 9 元保证金。
如未触发本金兜底条款,乙方可在甲方团队全员盈利并安全退出后,任意时间内向甲方申请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保证人的承诺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4、甲方保证乙方在选择甲方团队对接互联网项目投资期间,甲方会尽力保障乙方权益。
第五条 保密责任
各方对从对方获取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赔偿守约方而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 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确定。